產品服務
1.檢定0.2級(0.1級)及以下交流儀表、直流儀表、變送器、交流采樣式表、電能表、諧波測量儀表等。
2.本裝置配用的標準表能測量電測量變送器輸出的直流電壓和電流值,包括優先采用值和非優先采用值,測量誤差 ≤±0.0 1%。通過計算機控制,能實現變送器的自動檢定。
3. 本裝置配用標準表,帶有高精度的數字/頻率變換器(DFC),標準脈沖輸出的最高頻率達2MHz。通過計算機控制,能實現電能表的自動檢定。
4. 裝置的下述技術指標,可以實現自檢(配用的標準表具有有效的合格證書)
A.裝置輸出的電壓、電流、單、三相功率穩定度;
B. 輸出電壓、電流的失真度;
C.三相電壓對稱度,三相電流對稱度;
D.安放被檢表位置的磁感應強度(選項)。
·電壓量程(V)
10、20、50、100、200、400、800;
·電流量程(A)
0.1、0.25、0.5、1、2.5、5、10、25、50、100;
·調節范圍 0~120% (800V電壓、100A電流除外);
·調節細度 0.005%;
·輸出電壓、電流、功率穩定度≤0.01%/60s;
·每相電壓最大輸出容量 50VA
·每相電流最大輸出容量 100VA
·正弦波輸出時失真度 ≤0.3%。
基波移相
·分相移相以UA為參考,UB、UC和IA、IB、IC皆可對 UA作0.00°~359.99°移相;
·電流對同名相電壓三相統調移相0.00°~359.99°,幅度和相位的分相調節能輸出所需的
三相不平衡輸出。
·準確度 ±0.2°;
輸出頻率
·調節范圍 45~65Hz;
·調節細度 0.001Hz;
·調定值準確度 5×10 。
畸變波輸出
·諧波次數 2~31次,
·同時含有的諧波個數 0~30個;
·諧波幅度 總諧波的峰―峰值,應不大于以峰―峰值表示的基波額定值(即電壓、電流量程)的50%;同時,包括基波在內的畸變波峰峰值應不大于以峰峰值表示的基波額定值的125%;
·各次諧波對基波移相(以基波正過零為參考相位) 0~360°。
三相相角對稱度(在未作分相相位調節的情況下)
·三相四線 相電壓之間120°±0.2°;
·三相三線 UAB對UCB 滯后60°±0.2°;
·相電流對同名相電壓 ±0.2°。
直流輸出電壓(包括輔助量程)
·量程 mV: 45、50、60、75、100
V: 0.15、 0.2、 0.25、0.3、 0.45、 0.5、0.6、0.75、1、1.5、 2、 2.5、3、4.5、 5、7.5、10、 15、20、25、30、45、50、60、75、100、150、200、250、300、450、600、750、1000。
直流輸出電流(包括輔助量程)
·量程 uA: 5、7.5、10、15、20、25、30、50、75、100、150、200、250、300
mA: 0.5、0.75、1、1.5、2、 2.5、 3、5、 7.5、10、15、20、25、30
A: 0.05、 0.075、 0.1、0.15、 0.2、0.25、 0.3、 0.5、 0.75、 1、 1.5、 2、2.5、3、5、7.5、10、15、20、25、30。
直流輸出容量 最大30W
直流輸出調節范圍和細度
·范圍 0~120% ( 1000V電壓、30A電流除外);
·細度 0.002%
直流輸出準確度 0.05(0.02)%;
直流滿量程輸出的穩定度
1分鐘滿量程輸出值的變化 ≤±0.01% RG
紋波及噪聲電壓引起的誤差 ≤±0.01% RG;
負載從空載到滿載引起的誤差 ≤±0.01% RG;
裝置的準確度等級 0.05(0.03)
裝置測量工頻電壓、電流、有功功率、電能的允許誤差 0.05%(0.03%);
裝置測量無功功率、電能的允許誤差 0.1%;
相位測量誤差 ±0.05°;
功率因數測量誤差 ±0.0002。
工作電源 單相220V±10%,50Hz±5%。
使用環境 溫度20℃±10℃,相對濕度≤85%RH。
外形尺寸 1800×800×750mm。
重 量 135 kg。